客户端
食品晚九点
国际食品
最新搜索:
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食品资讯 » 中国食品 »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“特供酒”消费提示

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“特供酒”消费提示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时间:2024-05-23 09:08 来源:温岭市场监管微信号 原文:
核心提示:近年来,市场上出现一些制售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,存在不少消费陷阱,扰乱酒类市场经营秩序,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。为净化酒类市场经营环境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发出消费提示。
  近年来,市场上出现一些制售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,存在不少消费陷阱,扰乱酒类市场经营秩序,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。为净化酒类市场经营环境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发出消费提示:
 
  树立理性消费理念
 
 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,严禁生产销售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。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如遇标有该类标识的商品应提高警惕,避免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蒙蔽。这些可能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虚构的概念,甚至可能是劣质酒经过包装后以高价销售,却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。
 
  选择正规商家
 
 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,应选择正规渠道,尽量到具有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资质的经营企业购买,购买时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,以及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产品信息,主动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。消费者应保持警惕,不轻信“特供酒”等虚假违法广告、虚假宣传,不购买来源不明、价格异常、“三无”等酒品。
 
  规范制售酒类商品
 
  酒类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行业自律,规范生产经营管理,拒绝生产销售“特供酒”“专供酒”“内供酒”等违规产品,共同维护公平、安全、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 
 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或接受服务时,如发现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的标识、广告宣传等问题,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日期:2024-05-23
 
 
[ 食品资讯搜索 ]  [ 加入收藏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

 

 
 
行业相关食品资讯
 
会展动态MORE +
 
推荐图文
按字母检索 A | B | C | D | E | F | G | H | I | J | K | L | M | N | O | P | Q | R | S | T | U | V | W | X | Y | Z
食品伙伴网资讯部  电话:0535-2122172  传真:0535-2129828   邮箱:news@foodmate.net   QQ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